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生效,保定市民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相关问题一一得到解答。
01。电动车注册的依据是什么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河北省公安厅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02。哪个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注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具体工作。
03。电动自行车需要注册的情况有哪些?
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变更车主信息、更换车架和动力装置,或者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车主应当在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受让人应当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因质量问题丢失、遗失或者被退回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或者损坏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或者归还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04。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怎么收费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费,所需经费由设区的市、县(市)保障。
05。如何辨别电动自行车车牌的类型
发放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绿色官方牌照;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临时号牌;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发放黄色官方号牌。
06。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是什么样式的
电动自行车没有纸质行驶证。注册后会生成电子行驶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需打印并随车携带。
07。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临时号牌的过渡期是什么时候
2022年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登记上牌。集中注册时间为电动自行车注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17: 30。集中登记上牌后,此类电动自行车将不再登记上牌。
带有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设置三年过渡期,2025年4月30日后不得上路行驶。
08。如果电动自行车没有按照规定注册和许可会发生什么情况
2022年10月31日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驾驶未登记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罚款;2025年4月30日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没收车辆;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没收号牌,并处二百元罚款;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没收号牌,并处一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