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低速四轮车新规定

克木人2022-08-13  16

洛阳三轮车四轮车禁行规定详情

关于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行和限行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市区禁止和限制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通行。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禁止车辆

电动(燃油)三轮车:以电力和燃油驱动的三轮车(含机动车号牌),不包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军警用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依法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低速电动四轮车。

邮政投递、环卫保洁、燃气、生鲜配送等涉及民生行业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和低速电动货车,需经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认定,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准备案后,暂免禁行和限行。

二。关于禁用线路的规定

24小时禁令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1)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1.禁行路段

(1)中州路:武汉路口-祁鸣南路口;(2)九都路:舟山大道路口-祁鸣南路口;(3)古城路:滨河南与信义街交叉口;(4)开元大道:丝绸之路大道与信义街交叉口;(5)龙门大道:龙门景区滨河北路口-西山路口;(6)望城大道:状元红路口-官林路口;(7)南昌路:延安路口-滨河南路口。

2.禁区

(1)全顺宝龙商圈:永泰街以东、丁丁门街以西、政和路以南、牡丹大道以北的道路。

(2)万达商圈:南昌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九都西路以北的道路。

(3)应天门地区:丁琪媛大道以东、金叶路以西、中州东路以南、九都东路以北的道路。

(4)火车站地区:沙场北路以东、丹城路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唐公路以北的道路。

(5)高铁站地区:永泰街以东、后宰门街以西、罗易路以南、郑安高铁以北的道路。

以上区域均包括环路。

(2)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主城区:丝绸之路大道以东(不含)、三川大道以西(不含)、邙岭大道以南(不含)、南山大道以北(不含)的道路。

宜宾区:宜宾路以东(含)、觉定路以西(含)、开元大道以南(含)、南山大道以北(含)的道路。

(三)自2024年1月1日起,洛阳市建成区道路全面禁行。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洛阳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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