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考学生报名

鸡蛋壳能吃吗2022-08-13  11

桂林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桂林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申请者

(一)桂林市九年级学生和户籍属于桂林市但不在桂林市就读的九年级学生,需要回桂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入学;

(二)户籍属于桂林市且不是高级中学的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

(3)8年级学生(只考地理和生物)。

二。组织工作和时间表

(一)登记

1.报名在“桂林市中考信息网”上进行,网站为www.glgzlq.com。

2.桂林八、九年级考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

3.不在桂林市就读的八、九年级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以下统称“个人考生”)均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4.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及去年桂林市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九年级考生,也必须参加地理、生物考试。

(二)附表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8:00-4月29日18: 00。逾期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6日前,初中组织考生准备材料,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提交,组织考生拍照或导入其电子照片(白底,64K以内)。考生户籍审核、九年级考生政策性加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省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流入人员”)材料代收费。

2.4月27-29日,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受理本地户籍考生个人报名,核实考生个人户籍,给予政策加分,收取外省户籍相关材料费用。

3.5月20日前,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后,除九年级考生的户籍材料外,其他材料不予受理。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户籍材料的,视为放弃中考报名,不再进行补报。

三。申请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户口簿。八级以外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历证明(实力)

1.在桂林学校就读的九年级考生,其学历是初中承认的;

2.不在桂林学校就读的九年级考生,由就读学校发给注明学籍编号的学籍证明;

3.往届初中毕业生提供初中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学习证明。

(II)符合政策奖励积分的证明

1.烈士子女、“三侨”、台湾省省内(含台湾省省内户籍)、农村计划生育户的证明材料;

2.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自治县、山区县加分根据考生户籍信息确定,不需要额外材料。

(三)人员物资的流入

9年级考生和个人考生符合《关于印发

四。信息填报和材料提交

(1)考生在桂林中考信息网上填报信息、提交材料。把要上传的材料做成小于2M的jpg格式的图片,然后分类上传。图片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审核。

(2)初中负责组织本校考生,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指导个别考生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3) 已报名参加去年桂林市地理、生物考试的九年级考生报名编号不变,密码重置为其身份证号的后6位。转出或未报名中考的学生信息将被学校删除,由县(市、区)转入的学生向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申请跨县(市)信息转学八年级考生、九年级考生未报名桂林市去年地理、生物考试, 并由学校或招生考试部门按照附件1规定的考生信息模板和操作方法,将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导入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序号及其身份证号后6位。

(4)考生使用报名号和初始密码修改登录密码,完善个人信息,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和个人信息页(去年在桂林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九年级考生,户籍未迁的,不需要上传)。在今年中考报名截止时间后、考试结束前迁入户籍的九年级考生,可将相关材料网上提交至学校或其个人账户,由学校在网上初审后向招生考试部门申请审核。

(5)需要参加流入地普通高中入学的九年级流入人员,与往届初中毕业生及从外省迁入户口的同等学力人员合影,并上传以下材料: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首页及其个人信息页(如果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不在一起, 还要上传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居住证(正反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业主页和发证机关页)、购房合同(含完税证明)(买受人地址、双方签字盖章页、完税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地址、出租人、业主只等其中一项]、合法稳定专业材料[营业执照(含完税证明)之一、劳动合同(合同签字人、期限

(6)凡往届九年级、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直接拍照网上提交即可享受政策加分材料。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考生除上传附件3中的资格审查表外,还须上传独生子女证(或父母一方的结扎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户籍材料。

(七)九年级、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的信息必须在体育考试系统中列选一个项目。

五、申请材料审查

(1)初中负责对系统中八、九年级考生信息和九年级考生政策加分及流入材料进行初审,设置考生符合的相关政策加分及属于哪类流入人员,打印信息核对单(附结果并指导考生或家长完善报名手续)。

(2)初中学校负责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查询入学学生的学籍。

(3)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系统内考生报名和政策性加分资格的最终审批。达不到桂林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条件者,不予安排参加今年的中考;流入人员不符合流入条件的,参加中考只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成绩,不安排参加流入地普通高中录取。

六。报名考试费

(1)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文件(桂价〔2010〕418号)规定,考生应缴纳报名考试费,9年级考生72元(地理、生物考试考生88元),历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88元,8年级考生16元。

(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按报名人数于5月31日前向市考试院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中九年级考生38.5元/人(地理、生物考试48元/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48元/人,八年级考生9.5元/人。

(三)市属初级中学于5月7日前将代征的考生报名考试费全额上缴市财政。

(四)缴费方式按照我院发布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考试费缴费方式变更的通知》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学校应加强对中考报名工作的领导,确定中考报名工作的责任人。做好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为考生报名提供足够的网络资源,指导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解决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按时完成中考报名。

(二)学校要严格审核考生信息,做好工作,并将招生考试部门的考试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或者将考生推到招生考试部门参加单独报名。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考生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妥善保管系统管理人员和考生的账号和密码,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

(三)各县(市、区)、初中招生考试部门在宣传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时,要严格按照市教发〔2014〕4号文件的规定,向考生和家长告知考试标准、程序和宣传措施。不得误导或强制无本地户籍的考生提供流入材料,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外省迁入户口(即身份证号不是“45”开头)的考生,无论户口迁入多长时间,都要耐心解释,引导其提供流入材料。

(4)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拟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和流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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