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保中心


宁波市医保参保条件

宁波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覆盖范围和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是指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

(一)本市户籍,未满6周岁的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2)本市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具有全日制学籍的注册学生,非本市户籍且本市户籍在6周岁至18周岁(含)之间的其他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中小学生);

(三)在本市范围内的各类高等学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四)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技师学院(校)同时招收高中学历和高等学历两类学生。属于同一学校的同学,按同一人员类别参保。

各类人员的年龄计算以参保年度开始前一天的12月31日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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