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内容
桂林高层次人才津贴:
1.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高层次人才,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人才津贴。
(1)第一类人才200万元/人;
(2)二类人才60万元/人;
(3)第三类人才30万元/人;
(4)第四类人才20万元/人;
(5)第五类人才8万元/人;
(6)第六类人才4万元/人。
2.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灵活方式引进的一至四类人才,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年薪的3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备注:本办法所称引进人才,是指原在桂林市外(含桂林市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学习或工作,以全职、灵活方式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其中,以引进产业和项目为纽带的灵活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短期或不定期来我市服务,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应当明确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履行协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