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上学福利政策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学校福利政策:
被介绍到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下同)和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就读的子女,不另收费。
第一至第三类人才的子女可根据父母意愿就读公立学校,不受地区限制。
第四至第六类人才子女入园就读的,在人才引进地的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县)根据父母意愿选择公办学校就读。
被介绍对象居住地与被介绍主体所在地不一致的,由两地市区协调解决。引进的子女属于高中阶段的,可安排到与原学校同年级的学校就读,由市、城区教育部门负责解决。引进子女选择民办学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