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公民和朋友们: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紧急提醒如下:
1.对来(回)辽阳的境外人员实行“14+14”隔离管控措施。即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回)辽阳前3天到目的地社区(村)报到。来(回)辽阳后,继续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后进行健康监测28天。如果没有必要,就不要出门,避免参加聚餐,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在健康监测的第三和第七天,进行核酸检测。
2.从全国重点疫情控制区来(回)辽阳的人员提前3天到目的地社区(村)报到,全部接受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同时对前14天来(回)辽宁的人员进行排查,并进行14天严格的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开始日和结束日分别进行核酸检测,不需要外出。
3.来(回)到我国重点疫区辽阳的人员,提前3天到目的地社区(村)报到,进行14天严格的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除非必要,否则不允许外出。[关键控制区和关键关注区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所辖社区(村)的举报电话见附件2。
4.3月20日起,对所有从沈阳、营口非重点控制区域来(回)我市的人员实施为期14天的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从吉林省、上海市来(回)我市的人员将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凡从境外、省外来(回)辽阳的人员须提前3天到单位、社区(村)报到。所有从市外来(回)的人,到辽阳后都要做一次核酸检测。在结果出来之前,不会让他们进入社会系统。14天内,有重点地区居住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有交集的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相关情况,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可以向单位、社区(村)举报,也可以通过举报。
6.我市人员避免前往国内疫情重点控制区,确需前往国内疫情重点控制区的,外出前应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申报批准,返回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申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以下简称“十症”)的居民,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1+3”(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血常规检查)。“1+3”检查无异常且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可持检查证明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和村卫生室要按规定将“十症”患者转至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小诊所、药店转来的患者,免收“1+3”检查费。经过发热门诊诊疗后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患者仍有“十种症状”的,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向当地疾控部门申请再次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必要时送发热门诊复查。基层医疗机构收治的其他患者出现“十症”,应及时送发热门诊。
7.核酸采样说明:请携带智能手机和身份证。采样前30分钟尽量不喝水、不吃东西、不嚼口香糖,配合医护人员完成采样。
8.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市已开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公民,请尽快完成全程接种。18岁及以上人群完成6个月全程疫苗接种,可实施加强免疫。我市开展了3岁以上人群的预防接种工作。适龄人员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接种,也可自行前往接种点(均需要监护人陪同,并携带本人预防接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接种疫苗后,他们可以向他们的学校或社区报告接种情况。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预防接种疫苗、必要的社会活动等人员密集、封闭场所疫情防控规定,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各市、县(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机构电话如下:
辽阳市疾控中心电话:0419—2148240,13125689556
辽阳市中心医院(设有发热门诊):0419—3220916、3224413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4小时检测)。带发热门诊):
0419—2259038,18698268120
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4小时检测)。带发热门诊):0419—4129510,4129120
辽阳医院(设有发热门诊):0419—5656201,5650299
辽阳县中心医院(24小时检测。带发热门诊):0419—7972100,7972188
灯塔市中心医院(24小时检测。带发热门诊):0419—8538663,8182120
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24小时检测)。带发热门诊):0419—5626918,5626841
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6日
gt gt gt中国重点疫情控制区和重点疫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