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办

美冠兰2022-08-13  9

2021年南宁青秀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基本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青秀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完成学业的基本支出的,正式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大专(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大一新生、预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训机构的预科生、专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普通高等学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和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机构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最高12000元的贷款额度。其他规定与全日制普通本科、预科生相同。

(三)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5年,最低贷款年限不低于6年(含6年,建议选择10年左右),最高贷款年限不超过22年。

(四)贷款目的

用来交学费和住宿费,剩下的可以用来生活费。

(五)共同借款人

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随借款学生具有青秀区户籍。如果共同借款人没有父母,他们的年龄在25至60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如何申请

向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申请。

二。贷款所需材料

首次贷款申请材料

1。出示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身份证原件(如学生遗失,可用大学证明或Xuexin.com信息代替)、户口本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关系,如果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

2。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未提前申请的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

续贷申请材料

网贷续贷(远程办理)不需要提供材料。借学生可以通过网上学生系统按照提示操作;线下办理(现场办理)需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贷款申请表。

三。贷款处理流程

(一)第一次贷款处理过程

建议未能提前申请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贷款的依据。然后,遵循贷款处理说明中描述的处理流程。

1.进入网上学生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并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添加”,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申请贷款。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4.在南宁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平台预约→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助学贷款。

5.在系统上完成以上步骤后,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青秀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申请贷款,签订合同(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约),领取贷款受理凭证。

6.签约后3-5天,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随机生成,附在验收单虚线处,请剪下妥善保管),激活账户(或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

7.到高校申报时,携带贷款受理凭证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收款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zxdk.cdb.com.cn)。

(二)贷款展期流程(在线处理)

1.登录在线学生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首页“申请贷款”蓝色按钮,在“我的贷款”中点击“添加贷款申请”。

2.进入手机认证界面,验证通过后进入贷款续贷申请界面。

3.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如需变更共同借款人,需携带新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线下办理变更手续)。

4.确认贷款申请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选择“网上签约”。

5.同意远程受理协议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身份认证成功,贷款申请已提交”,耐心等待县资助中心的审核结果。

6.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异地贷款申请,并将审核结果短信通知贷款学生。

(提示:如果网上办理失败,请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贷款申请表到现场办理。处理前请打电话咨询。)

四。其他事项

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贷款学生和家长要佩戴口罩,提供旅行健康码,通过测温通道体温正常才能进入贷款现场。

2.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学生信用贷款热线:0771-5826380;青秀区助学贷款QQ群:592514504。

3.线下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毛桥路18号青秀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助学贷款办理窗口。

4.线下办理时间:8月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4:30。

5.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开发银行公布的最新政策内容为准。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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