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工资计算方法:产假工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书中的其他情况:
怀孕3个月以下需要休息的,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上班有困难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休息。
休息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女工怀孕后,经她本人申请,雇主同意安排她在怀孕期间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