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保理赔案例参考
【保险】2020年9月投保“东莞市民保险”,保费69元。
【脱离危险】2020年12月,A女士感觉身体不适,在某三甲医院检查后确诊为小细胞肺癌(初诊)。
【住院】住院期间做了手术、化疗等相关治疗,医院发生医疗费用67万,由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重疾保险、补充医疗体检报销,个人自付12万。A女士向我司提交资料要求赔偿。经审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为2万元,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剩余自付部分为12-2 = 10万元。
【特殊药品的使用】从定点药店购买的“东莞市民保部分高值药品支付范围”中的泰生奇(atilizumab)符合限定适应症范围。申请慈善救助后,个人要承担23万元的药费。
【理赔】(医保电子凭证未激活,理赔比例80%,已激活理赔比例升级至85%)
基本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10万-2万元(起付线)]* 80% = 6.4万元
高价药品报销:23万元* 80% = 18.4万元。
支付总额:6.4万元+18.4万元= 2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