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一是要加强暑期校园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各地各校要强化暑期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值班和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完善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加强暑期卫生安全教育,近期要加强人员流动管理。严格要求师生尽量减少跨省流动,非必要不出广西,不去疫情省份,非必要不出境。
二是近期要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离开广西的人员必须向所在单位和所在社区申报,经单位和社区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回后应在12小时内到单位和社区报到,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其他区的教师和学生返回广西时,应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同时,做好师生服务保障工作。包括加强对留校师生的服务,科学指导假期在家的学习生活,引导返校师生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全面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等。
三是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和“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的原则,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和会议的数量和规模。原则上,校内举行的大型活动,以及涉及外省人士或外宾的活动暂停或延期;必须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相关属地部门和活动部门批准,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行。
四是要按时完成接种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引导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尽快主动接种,努力确保符合条件的师生“应种尽种”。根据全区统一部署,7月份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8月份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疫苗接种和12-14岁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9月份前完成全区12-17岁人群第二剂疫苗接种。
协调疫情防控和教学安排,确保秋季学期安全有序返校。
各地中小学开学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8月28日,所有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早于8月20日。
按照“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宜的防护物资、有当地医疗卫生力量的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有手术准备安排),完善防控措施和开学安排,准确把握返校师生健康管理。
秋季开学要把握三个原则:
即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
防控措施不到位,回不了学校;
如果应急预案没有落实,没有保障,就不能回学校。分类实施师生健康管理,建议所有返回广西的师生近期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入学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本地疫区或国外生活史,有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应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原则上每周对直接接触进口冻肉、水产品、包装材料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