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社保基数
养老保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对我省上报的缴费基数方案的审核意见,现将我省
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公布如下。
2021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416元/月,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726元/月。
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本通知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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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所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 分别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实行逐年向60%过渡的政策。
2021年6月,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我省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4520元(6210元/月)。据此得出缴费基数上限为6210×300% = 1863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60% = 3726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为6210×55% = 3416元/月。
2。我应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算?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额按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
职工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适用上限;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适用下限。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个人可在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