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毕业生落户政策有哪些?
武汉市毕业生落户政策一览
1。大学毕业生定居下来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大专以上学历(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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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武汉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报考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外地毕业生来汉就业不满1年,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本市新城区毕业生在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就业不满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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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滞留集体户的学生(人才)落户
在武汉市学生集体户、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武昌区中南二路77号丁字桥路110号、武昌区洪山路8号)滞留3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在汉就业创业;(二)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住房;3.嫁给这个城市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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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定居
武汉生源学院毕业生回老家定居。注:(1)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和出国人员管理中心,可以申请回原籍;(2)户口在外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的,户口回汉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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