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养犬管理条例什么时候实施?
保定市养犬管理条例何时实施?
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保定市养犬管理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本条例适用范围是保定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免疫、登记、饲养、管理、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同时,对军队、警察、救援等特种犬、教学科研用犬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饲养的特殊用途犬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该条例明确,养犬管理应当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公众监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条例》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列入禁止饲养品种名单的犬种。作为单位,只有文物保护、危险品存放场所、重点仓库等单位可以饲养列入禁止饲养品种名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住宅区从事犬类经营活动;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从事养犬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遗弃病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