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 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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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济南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至5月31日。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平台申报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注释
1.申请人在网上填写购房信息,包括购房的纳税情况。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取得全额发票后方可申报;购买存量住房,办理完契税缴纳手续后方可申报。毕业之日起5年内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如果还没有办理完纳税等手续,在取得上述材料后,可以申请下一批住房补贴。
2.已享受其他人才在我市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纳入申报范围。对在本市租住公有住房、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成员,退出现有住房后,方可申请住房补贴政策。
3.如果您正在享受或已经享受租房补贴(包括租赁住房补贴、新引进硕士毕业生租房生活补贴等。),申请住房补贴政策时要扣除已享受的金额。
4.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照高标准但不重复的原则,确定一方补贴申请人。如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已领取租房补贴,则扣除申请人已享受的金额。
5.人才住房补贴享受标准以购房时人才分类为准。在享受住房补贴过程中,人才分类(指A、B、C、D类人才分类)调整为高级的,住房补贴标准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