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对象
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焦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暑假托管服务的通知》(吉焦厅〔2021〕30号) 为确保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2018〕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对象为:
课后服务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实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和困难学生全覆盖。
在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与的前提下,严禁以任何方式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搪塞有需要的学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