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治疗

2。门诊慢性病(慢门)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1)一类门诊特定疾病: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65%,统筹基金最高月支付限额50元。最多选择三种疾病享受待遇。

(2)ⅱ类门诊特定疾病:根据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对部分疾病设定统筹基金月(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门诊指定慢性病(20种):

●老年痴呆症

●癫痫

●肝硬化

●高血压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慢性肾小球肾炎

●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III级或以上)

●慢性阻塞性肺病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帕金森病

●强直性脊柱炎

●糖尿病

●膝骨关节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的抗凝治疗

●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支气管哮喘

●严重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引起的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3。门诊特定项目(Mente)

特殊待遇有效期:

4。住院治疗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自付费用如下:

(1)自费;

(二)在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保险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被保险人先行支付部分比例和超出限额标准的费用;

(3)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

(4)共付部分的自付费用;

(五)超过住院检查费限额的费用;

(六)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年度累计费用。

5。狂犬病疫苗接种治疗

门诊接种狂犬病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200元。

6。生殖医疗(产前门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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