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免除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2.免费课本。教科书免费提供给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词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各地因地制宜实行营养餐试点。
学前教育补贴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补助政策。
1.政府资助。为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孤残儿童提供资助。
2.幼儿园补贴。从幼儿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援助。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帮助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