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事业单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手续的事业单位;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在本地区的参保单位职工和个人,因个人账户出现问题需要修改的;
被征地农民:参保人身份证号、姓名发生变更;
城乡居民:城乡居保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
处理材料
机构: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变更: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
(二)单位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变更:
(1)单位申请;
(2)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3)单位户名、开户行、账号的变更:
需要重新签订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协议。
企业员工:
员工:被保险人凭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受理。
单位:
(1)《宁波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类型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号码有变更的,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变更姓名的,应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户口本上有原姓名的可用户口本复印件)。
城乡居民:
(1)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2)姓名变更的,应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户口本上有以前姓名的可用户口本复印件)。
处理流程
机构:
1.单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手续的,可随时向区社保所申报,区社保所应在受理当日完成。
2.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变更分立、合并或终止手续的,须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社保所办理人事养老保险相关手续。
企业员工:
员工:
1、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2.社保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应当修改账户;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单位:
1 .单位填写《宁波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将相关证件和资料交给服务窗口;
2.审核通过后,录入变更信息,打印变更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村(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初审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申请表》——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复审——市人社局8楼815室第二养老单元办理;
城乡居民:个人申请——村(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初审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申请表》——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复审——市人社局8楼815室第二养老单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