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出生后第一次登记户籍在广东(即身份证号前两位为44)。
2.父母之一(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广东省优秀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 [/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连续三年在我省某高中就读(时间计算至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在高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前已在我省报名的人员。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一年,学籍满一年不满三年且实际就读。即考生在高三开学前(时间统一至2021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在高三开学前已在我省高中就读,并已连续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非广东省户籍,但考生在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满3年,实际就读。即考生已在高二开学前(时间统一至2020年8月31日)将户口迁入我省,且高二开学前,考生已在我省高中就读,且一直在连续就读。
(2)往届毕业生
(1)持有我省高中毕业证书。
②持有外省高中毕业证,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至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高中毕业满1年。
(三)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至高考当年8月31日),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毕业)满3年,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至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毕业(含毕业)满4年,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学生,在我省高中实际就读。
7.持有在台湾省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省居民居住证、的台湾省省籍学生,在我省高中实际就读。
8.在我省定居、实际在我省高中就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就读高中的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录取。
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西藏内地新疆职业班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工作的通知》的西藏内地新疆职业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11.凡在我省就读的学生,符合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Xi交大)、北大、清华数学优秀班、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条件的,可根据招生机构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报考。如果考生需要参加文化课统考,考试成绩只能作为大学的初级班。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非应届毕业生只参加高考,不参加文化课统考。
12.其他符合教育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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