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落户后,监护人应持参保材料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非本市户籍居民、新生儿、儿童:参保人或其监护人持参保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0531-68967100(市社保局服务台)、0531-68967200(市社保局征缴处)、0531-68967260(居民医保业务咨询)
收费标准:儿童每人每年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