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高考生申报材料
符合加分和优惠录取条件的中山市高考考生申请材料
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逾期未报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
1.子女为烈士(非军人烈士子女)的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省事务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注销台湾同胞及其子女在我省就读相关证明的通知》(粤府太发〔2018〕3号)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考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之一或持有
3.参加普通高考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向市招生办申请加分时,须提供本人退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退役证书的封面和内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