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期限
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本年度日申报缴纳和逾期申报。
提示:
投保人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时,一定要注意选择正确的险种和缴费月份。避免错误支付、重复支付等。
缴费基数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364元至18969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364元;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缴费标准为21元/月,其他月份的缴费标准为22元/月。
【/S2/】2021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为3364元;每季度首月缴纳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的缴费标准为21元/月,其他月份的缴费标准为22元/月。
支付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单独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一并缴纳。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