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方下雪2022-08-13  20

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一、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包括:基础托管和素质拓展服务。

二、收费原则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课后延时服务,可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收费或代办收费等方式进行资助。实施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如实收取、公益性、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与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家长签订服务协议。

三、服务时间实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开展五天课后服务,每天下午课后服务至少两小时,其中每天至少一小时用于基础托管服务。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保证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四。费用

(1)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用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学校免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我们的老师提供的基础托管和素质拓展服务的最高价格是每个学生每课时2.5元。

(二)课后素质拓展服务引入非学科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科普、体育、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兴趣小组和运动队、艺术团培训的服务收费标准,由学校、学生家长和第三方在本市青少年宫同类课程收费标准的50%以内协商制定服务收费标准。

(3)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可按学期预收,计费单位为月,按实际教学天数计算。每天下午校内课后服务计费时间最多不超过2小时。因请假、转学等原因未能参加当月课后服务的学生。将根据他们在学期结束时未参加的实际小时数退款。

(四)素质拓展服务中涉及的教材、用具等收费,由家长按需自愿购买,不得强制购买。

(5)学校对下午课后服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按服务费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素质拓展。学校和第三方课后服务涉及的教材、用具费用按代收费管理。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体,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与的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2)学校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下午课后基础托管和素质拓展服务,免收课后服务费。

(3)在校寄宿生免收校内教师提供的基本托管和素质拓展服务费。

(四)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通过学校公示栏、公告栏、宣传墙等方式,公开学校开展的下午课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每学期结束时,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该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年,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间,以国家、省、市有关课后服务收费的规定为准。

(征求意见稿)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8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发改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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