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和转业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毕业当年和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 而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通过首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资格证书)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的参加人员。培训和鉴定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三次。
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合格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同职业(工种)、同技能等级的登记失业人员,通过首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评估收费的通知》(冀加邢飞〔2018〕86号)执行。纳入重点行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指导目录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