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有关措施
为配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2022年3月至4月,因新冠肺炎感染者住院或隔离、疫情防控所需观察人员隔离、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因疫情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人员等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归还的,经认定后不再逾期 即不收罚息,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此外,根据2022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计划,2022年4月偿还贷款的提取日为4月19日。本次提贷对象为:2022年4月13日(含13日)17: 00前以月提贷(月冲)和一次性提贷(年冲,4月批)方式受理的借款人。扣款金额至4月14日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同时,为减少疫情对借款人的影响,市公积金中心将在4月14日至5月13日17: 00为申请一次性还贷的借款人安排5月份额外的年度缴费。市公积金中心将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业务,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8日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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