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对象
办理长沙市退役军人优待证前,应按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善建档立卡信息后,方可办理优待证。
建档立卡对象是长沙市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包括:
离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官)、转业干部(复员军官)、按月领取退休费的离休军官。
退役士兵 : 移交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官(志愿兵)、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安排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按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士官。
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镇退伍的红军老战士、在乡镇标记道路的红军老战士、分离的红军人员和其他复员军人。
其他 : 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残疾民兵、农民工、残疾人民警察、残疾预备役人员、因公致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退休职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