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要求,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上半年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将全部进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和安全,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考试。考生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和报名条件,然后履行报名程序。如考生在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无法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应用的注意事项
1.请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报名,并对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全部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获得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具有判断考生笔试成绩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
3.2022年上半年前笔试合格的考生,需要在面试报名前重新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重新报名操作不影响考生面试报名资格。2022年上半年参加笔试的考生无需重新报名(含2022年上半年参加单科考试的考生)。
4.忘记注册密码的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置密码:
(1)自助密码重置
考生可通过回答报名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
(2)通过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报名时填写手机号短信即可获得密码。注意: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期间,考生应谨慎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3)致电考点客服。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客服电话010-82345677)重置密码。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和格式为jpg/jpeg,不超过200K照片显示的是考生头部和肩部的上部,背景为白色。由于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准考证,上传照片时请慎重选择。(注:照片由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和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批”。工作人员在线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注册网页会显示为“待付费”。网上支付成功后,面试报名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空缓存,查看网报评论状态。)
7.考生报名的基本流程如下: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注册范围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注:户籍在河北省的研究生考生不需要居住证。)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证等。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代替使用。)
2.河北省内符合条件的院校开设的具有中等教育水平的学前教育专业大三学生(见附件1)(该专业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2年制普通高等学校(3+2)和5年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般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其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河北工业大学(天津)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在廊坊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位需要毕业后申请。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省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管理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Mainland China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 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来往Mainland China通行证》居住证报考,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面试。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要求,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办学资质机构开设的学前教育中等教育专业(见附件1)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申请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城市和居住证所在地城市申请。
2.河北省内有办学资格的学校开设的中等教育水平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
二。时间表
1.2022年4月15日9时至4月18日17时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2.2022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查询报名信息。注:已报名的考生仍可在复审期间修改个人信息。
3.考试通过后,考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1日24: 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2年5月14日至5月16日,全国统考。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及考点信息请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6.2022年6月15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试中心市教育局申请复核。
三。采访内容和主题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面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教学素质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基本教学技能。了解各科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采访对象:
幼儿园面试不是针对特定主题的。
小学面试分为11个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普通小学科目(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分为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日语(新)、俄语(新)
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日语(新)17个科目。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四。面试程序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两个试题中选择一个,其他类别只选择一个试题)。考生确认后,电脑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考试单和备课纸,进入备课室,编写教案(或活动演示计划)。准备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的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的面试房间。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两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大约5分钟。
第四步:试讲/演示。根据考生准备的教案(或活动计划)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左右。
第五步:回应。考官围绕考生讲课(或演示)的内容提问,考生作答。大约5分钟。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知
1.考生应持打印好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中心等候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面试问题。
3.考生面试和试讲过程必须以“讲座”的形式进行,“讲座”的形式不予评分。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室且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席处理。
5.禁止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作弊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法行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7.考试期间,我省在所有考场及其他区域对所有考区进行了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视频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回顾,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要自备教材。面试程序是:
(1)考官在自备教材中指定一章作为面试内容,写在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的内容提问,考生作答。一共20分钟。注:原则上所有自供教材都要在本版块正式出版,不包括个人讲义和内部资料。建议选择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国办发[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2)成绩证书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可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不再以纸质形式发放。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证书查询”栏目直接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网页版”,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黑白、彩色)。《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证书有效期为3年。后续认定的具体安排,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河北省教师资格中心http://jszg.hee.gov.cn查询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3)关于免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改革的通知》(教师办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教师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师办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估。
(4)考试日期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表,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五)疫情防控考生信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检查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办发〔2020〕8号)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面试时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居住史,考前21天内无在我国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考前21天内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以上三类人群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居住史。
2.所有考生提前办理“河北卫生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天连续打卡“河北卫生码”,报考前14天体温。
3.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就医。治疗后好转的,必须由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考试(面试)机构在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综合判断和评价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查验身份时,考生必须摘下口罩,积极配合考试。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判断是否具备考试条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5.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需出示本人《河北省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并提交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自我承诺书》(附件3),以及本人7天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计算时间至考生期末考试入场时止,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时间应至少24小时)。不符合考试条件不允许进入考试。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四种形式都有效。详见样品及说明(附件4)。
6.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聚会、聚餐等聚集活动,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无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和与外国人接触史的人员。
7.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有序进入考点。要求考生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查通道时应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于1m,有序接受测温和入口安检。进入考点后,考生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逗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开。
8.考生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对故意隐瞒病情或谎报发热史、旅行史、接触史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惩治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进行处理。
由于本次考试报名人数较多,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平台考试系统在考区内为考生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和考点安排,做好住宿和出行安排,避免因天气恶劣、道路交通维护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六)考区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7060956
邯郸:0310-3113996,3113963
邢台:0319-2290718
保定:0312-5065856,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5307
秦皇岛:0335-3087085,3537918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2130603
(工作日9: 00-11: 00和14: 00-17: 00)
(七)考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变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了解相关考试要求,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承担责任。
本公告内容仅适用于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