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镇职工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办事指南(试行)
单位保险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招生报名。
(二)服务对象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处理渠道
代理窗口。
(四)申请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单位批准的文件;
2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五)结算的期限
马上做。
(六)处理过程
1.申请: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完成: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以通过代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八)服务评价渠道
现场评估可通过办理窗口进行。
(九)备注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医疗保险登记。
2.保险登记包括新增保险、中止保险、注销登记、单位分立、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3.单位分立、合并、分立的,应提供主管机关(单位)批准的文件;办理注销登记,需提供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注销证明或注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