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桂林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补贴
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离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灵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对申请就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年的补贴(不满一年的折算为每人每月166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补贴方法和管理
1.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2.社会保险补贴实行提前缴纳,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并在当年内及时申报,逾期未缴或申报逾期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不予受理;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地原则上与灵活就业人员所在地一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居住地社区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我申请;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经核实);
4.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进行实名登记;
5.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参考);
6.我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