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子女报读中山公办学校所需材料
台湾省居民子女入读中山公立学校材料
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台湾省居民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乡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山市台湾省学生入学登记表原件;
②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台胞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③台湾省居民子女的有效台胞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④法定监护人及台湾省居民子女的户口本复印件;
⑤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房产证复印件(用于“住宅”或“商住”);如无房产,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保险证明原件(或在中山就业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查询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