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一类低保是什么保

fep2022-08-13  9

在湖南什么情况下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湖南省民政厅出台了《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办法》,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和核查原则。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单独申请: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主管部门认定的严重疾病的人员;

(三)与家人分离,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放宽至2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家庭成员中户籍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一方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任何家庭成员均可向其住所地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由受理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其他相关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调查和动态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有序推进居住证持有人在其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5730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