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公租房租赁期限是多久
回答: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累计总租期不超过6年。
租赁期满后,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仍需租赁的,应当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前2个月,按照申请程序向运营机构提出申请,并重新审核资格。符合入住条件的可以续租。
逾期弃租公租房:
除不可抗力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入住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2.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3.其他放弃入住资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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