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开具发票指引(材料+窗口)
珠江房屋租赁公司的管理范围
2019年1月1日以后的房租发票打印如下:租户可在各小区服务窗口填写发票申请表(含整单元租赁和个人租户),到窗口领取房租发票。
西区综合服务窗口分布表
城投房屋租赁公司管理范围
开具房租发票:2019年1月1日后的房租发票。如果租客在确认扣款成功后需要发票,可以到城投房屋租赁公司综合服务窗口提交发票信息。
①广州市户籍家庭、新就业个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公租房承租人携带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到服务窗口填写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公租房地址、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身份证号,并指定所需发票对应的当月相关租赁发票数据。审核通过的租金发票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提供的邮箱,申请人自行从邮箱领取租金发票;
②单位整体出租的公租房、人才公寓承租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表中填写承租人的姓名、税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身份证号,并注明所需发票对应的月份,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交综合服务窗口。审核通过的租金发票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提供的邮箱,申请人自行从邮箱领取租金发票。
东区综合服务窗口分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