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2020年修订版)适用对象(目录)中A、B、C、D、E类人才资格条件的,可申请南京市人才住房。以下是各类人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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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范围内的在职人员适用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
2.符合《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A、B、C、D、E、F类人才资格条件。
3、本市户籍,且住房不符合本办法确定的住房标准或未在本市登记,且在宁宁无自有住房,5年内无本市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