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取吗?
海口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不能取出,但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社保卡中设立金融区和特殊医保账户区。持卡人原社保卡账户余额保留在金融区(资金使用范围不变);2022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个人账户待遇划入医保专用账户区(对长期办理异地就医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其社保卡的金融区),只能用于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其中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为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账户额度分配
1.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月转移标准为本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2%),少于单位缴纳并转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即30周岁以下的,减少6元;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减少9元;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减少14元;50岁至退休时,减少20元)。
2.退休人员月计发标准不变,70周岁以下仍为60元,70周岁以上仍为72元。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未满30年、女性未满25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标准每减少1年降低3%。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前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退休后按上述标准享受个人账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