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流程
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1.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非在校学生和儿童,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应当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期限
1。被保险人
(1)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参保的,从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其中,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2)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参保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满3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2。续订
当年缴费成功者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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