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公务员

欧洲签证2022-08-13  20

2022新疆公务员政策解读

1.应聘者应该如何解决自己对职位条件的疑问?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职位表中公布的招录机关(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申请资格的时限是什么?

涉及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初级服务项目时间、服务年限、婚姻状况、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各种学历(资格)的报考人员,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至入学第一天。

3.非新疆户籍人员可以报考吗?

非新疆户籍人员可在职位表户籍一栏选择标注“面向全国”的职位,选调生的职位面向全国。

如果户籍一栏是“面向全国”,这类来自全国各地的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专门面向西部计划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者招募的岗位。

4.对学生有什么相关要求?

学生是指在当地具有高中学籍,从当地考入各类院校的人。

5.如何定义工作表的户籍要求?

新疆高校毕业生集体户口可视为高校所在地户籍;本地学生可报考本地户籍的岗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市的户籍可视为自治区本地(州、市)户籍。

6.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一)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计算。

(2)参加过“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计算。

(三)首次受聘于基层特定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名之日起计算。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六)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七)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灵活就业登记和审批开始时间算起。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间应如何认定为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并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学习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在村工作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相应的定向岗位。

8.公务员考试中公务回避的规定?

考生不得报考该岗位,将构成回避关系中的招聘岗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在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机关任职,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9.如何界定申请年龄?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1986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人员;

1981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

45岁及以下的人出生于1976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之间。

10.如何界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

报考地(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法医、监狱医生、心理矫治等职位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公安特警岗位一般为25周岁及以下。

1.如何识别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士兵?

在资格复审时,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士兵应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军官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军官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在正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报考“退役士兵”职位,需要符合职位的其他要求。

12.如何界定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须持有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服兵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毕业证书)。

1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目录相关信息及报考注意事项?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科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之一,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的重要依据。

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以下简称《目录》)为例:《目录》共有12个学科下的92个专业、506个专业。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应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全称,在目录中设置与专业类别、特长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查询公务员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

14.如何确定报考专业的条件?

专业条件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确定。

学历为研究生岗位,限定专业均为一级学科(4位代码)。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事实填写毕业证书的全称和类别。

(1)选择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类别的,如果所学专业不在岗位需求专业目录的专业类别内,但毕业院校能提供符合专业类别的证明,则视为符合岗位选择要求。网上报名时可以勾选“本人可以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院校专业证书”。

(2)专业类别下有具体专业供报选的,网上报名期间相近专业经招录机关(单位)认定并备案的,视为符合报选条件。

15.第二专业怎么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双学位文凭(毕业证书)。如果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可以报考。

辅修专业有毕业证(毕业证)或专业证的,可以报考辅修毕业证或专业证。

仅取得相关专业学位证书,但无学历证书或专业证书者,不符合职位要求。

岗位要求有学位的,按岗位要求执行。

16.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招聘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查。

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网站查询认证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17.对应届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有什么要求?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在其求职期内(国家规定求职期为两年)未工作的人员。他们的户籍、档案和组织关系保存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存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他们也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在其报考岗位招聘公示前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明。

按期毕业但因助学贷款未还清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应聘岗位前提交助学贷款证明和毕业证,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及时向招聘机关(单位)人事部门报告。

18.新疆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配偶子女、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资格审查有什么要求?

上述人员报考“面向全国”职位或不以上述身份报考有限户籍职位的,可不提供公告规定的专项证明材料。

19.如果职位要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吗?

你可以申请。

20.助理审判员这个职位有什么要求?

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必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申请人,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南疆四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一职。

报考乌鲁木齐及其辖区(乌鲁木齐县除外)、克拉玛依及其辖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石河子人民法院的汉族考生应当持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语、柯尔克孜语参加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放宽至C类证书。

21.助理检察官这个职位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必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申请人,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南疆四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一职。

22.体能测评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报考各级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 m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一次达标视为合格。

因健康等各种原因(如孕期、伤病、剧烈运动身体不适等)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项目的,不适宜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2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体检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报考人员的体检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专业为法医学、物证检验与鉴定、信息与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财务会计、外语和小语种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排爆、警犬技术、医学、心理矫治、监狱管理。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的相关内容,关注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

24.网上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为倡导诚信,考生职位一经确定,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其身份证号将自动防止另行报名。请谨慎选择职位。

(2)为防止报名后期网络拥堵影响报考,请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和职位表的要求及自身条件,尽早选择报考职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考系统。

25.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是否入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6.你在笔试中辨认出相同的试卷了吗?

为保护考生利益,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试卷评出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委托国家级专业机构对试卷进行雷同鉴定,被判定为雷同试卷、抄袭、剽窃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视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27.如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该怎么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招录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要求复检。其中,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性早搏(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安排复检;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天安排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天、非现场复试项目”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试,由自治区、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报考人员复试。

28.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多久可以报到?

公示期满后,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录用文件,通知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时报到。

29.如何处理公务员招考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交的报考材料或与资格相关的信息不真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并终止其录用手续;如有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相关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其给予取消报名资格、限制五年内公务员报名等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对所涉及的科目(场次)作零分处理:

(一)将《条例》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后未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进入或离开考场的;

(三)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进出考场的;

(四)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报)、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毁考场内散发的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卡)等资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轻微违法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限制五年内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他人答案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信息的;

(二)违反规定观看、偷听带入考场的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使用禁用的通信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四)携带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止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具有获取、记录、传输、接收、存储考试试题和答案功能的程序和工具,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和工具(以下简称作弊设备);

(五)抢夺或者故意损毁他人在考场内分发的试卷、答题卡(答题卡)、草稿纸等资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违反规定取出考场内分发的试卷、答题卡(答题卡)等资料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

(四)使用《公务员录用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设备的;

(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添加系统数据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行为。

30.公务员招考有没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机构?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都是相关的市场行为,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31.选调生的要求是什么?

选调生考生须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的中共党员。具体要求可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名单》,咨询大学生就业部门。

32.报名费因故需要退还怎么办?

考生需要到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报考,由第三方退回原户口,不能直接退回。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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