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条件
2022广西退伍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合格的退伍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的士兵以及阵亡士兵的遗属。其中:
(一)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察、警官和义务兵,也有资格申请;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对其负有赡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2)监护人应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或开除军籍的;正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被监禁、拘留或通缉。
对有上述情形的申请人,应告知其不符合申请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申请人受理申请: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开除公职;
4.有其他严重影响身份和荣誉的情形。
应告知上述情况的申请人将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逐级报送自治区退伍军人办公室。自治区退伍军人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审查小组,综合考虑申请人情况的相关因素,由审查小组提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建议。自治区退伍军人办公室出具确认审核结果的意见,申请人凭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评审情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限制录取的申请人如果户籍不在广西将不被录取。
申请优惠卡故意隐瞒或者隐瞒限制受理情况的。未发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发行程序;已发证的,立即收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申请人申请优惠卡前应先建档。
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六)非广西户籍的申请人在广西申领优待证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申请之日前在广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一年;2.本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内)。
不接受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士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