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桂林市退役士兵优待证申请材料
(1)备案建卡资料完善的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我的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白底(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尺寸20K—50K)。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人身份证和照片外,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和书面委托书原件。
书面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理由、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客户亲自签署。
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留存,照片上传至系统。
3.监护人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人身份证和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二)建档立卡需提供的材料。
1.退伍军人建档立卡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复员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转业证、退伍证、部队退伍证、复员证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已建档的优惠卡申请人,如有信息错误或材料不全,应根据建档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无身份证明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退伍军人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件或档案材料证明其退伍军人身份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县级退伍军人事务部门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认定其身份。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相关资料,由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公安、民政、档案、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后核实身份。
申请人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所提供材料无法核实的,在补充完善材料并确认身份后,受理申请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