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需带至佛山三水区现场确认 :
1。标识
(一)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二)大陆居民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报名信息完整。
(4)港澳台人士提供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教育证书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实申请人学历的,无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无法核实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无法核实学历信息的申请人,建议提前在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薛鑫(网址:Beijing)进行学历认证。
(2)持有港澳台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有学历学位认证的证书才被认为有效。持有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有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才被认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证书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已经核实的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者,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说明:申请人查不出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发等。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 . cltt . org/students core)上。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考点进行咨询。
4。体检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表必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体检中心电话:87710974。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不需要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实。
(2)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具体手续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并提交至现场确认点。省级机构填封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可机构领取。申请人的台湾省地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向台湾省地区有关部门出具,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
特别说明: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持有人粘贴的照片应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工人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者(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入学时间为准),学前师范学校全日制师范生,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生,教育、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者,须提供成绩证明。参加教师资格免试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和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验证,不提供原件。
9。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正式学历证书的,可先用学校出具的有效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进行鉴定,但取证时必须出具正式学历证书。
10。参加免试教师资格改革的师范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验证,不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