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试行居住证和

英业达2022-08-13  6

雄安新区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办法公布(附原文)

2021年1月1日,河北省雄安新区管委会正式发布《河北省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省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雄安新区实施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制度。

点击查看:,

《河北省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适用于雄安新区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等相关服务管理活动,包括政策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权益保障、积分管理等内容。《河北省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试行)》针对在雄安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非雄安新区户籍人员,包括政策制定依据、积分落户条件、积分标准、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积分落户、办理流程等内容。

根据介绍,只要在雄安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即可申领居住证。需要注意的是属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直接申请。根据《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六项基本服务,即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和雄安新区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享受七项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发和更新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国家和雄安新区规定的其他便利。持有人居住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及相应的便民福利待遇。符合雄安新区积分落户条件的,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

点击查看:,

此外,为逐步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向雄安新区集聚,《两个办法》优先考虑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的落户和居住证政策。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转移人口实行积分落户和人才落户双轨并行机制。雄安新区承接疏解和转移北京非首都城市功能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北京户籍人员,本人、配偶和共同居住的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

该区在京新承接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非京籍人员,符合雄安新区北京市人才认定标准的,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请落户雄安新区。该区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其他非京籍人员,可参照《办法》申请积分落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5678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