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全日制院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校学生、幼儿园及其他居民的子女和未满18周岁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
年满18周岁,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
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有一方取得本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