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社区申请详情]
1.有李沧区户籍。
2.70岁以上的老年人(即195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人)
(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去世老人凭相关证明(火化证明或死亡注销证明)按规定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行标准
1、年龄在70-79周岁(1943年1月1日-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年领取150元。
2、年龄80 -89周岁(1933年1月1日-1942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年领取200元。
3.90 -99周岁(1923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领取100元(年内死亡的,按健在月计算);区外户籍迁入本区的,从次月开始计算)。
4.年满100周岁(192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每月领取400元。
三。申报期限
个人申请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四。申请流程(提供所需材料和地点)
1.根据区财政局的划拨要求,从2022年起,高龄津贴、百岁津贴、80岁体检津贴的划拨方式将改为从区民政局账户直接划拨给老年人的银行卡。
2.银行应根据各街道的实际情况,对老年人发放补贴,并告知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或开通相应银行的银行卡。持卡人必须是补贴申请人本人,不能使用家庭成员的银行卡。
3.2021年我区已享受高龄补贴的70-99周岁老年人,本人(或本人代理人)即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农行卡原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2022年高龄补贴资格确认。
4.凡新增符合享受高龄补贴条件的70-99周岁老年人(2021年及以前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由本人(或本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首页、个人页)和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青岛市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表》。个人申请和注册的截止日期是。注意:如果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要去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V,分发程序(包括所需材料和收集地点)
1、70-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采取年度申报、年度审批、年度发放的方式发放。根据审计情况,2022年8月底前,区民政局将资金统一拨付到街道办事处。自2022年9月起,街道和社区将逐步向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原则上在10月4日“重阳节”前发放到位。
2、90-99岁高龄老人和100岁及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按月发放。即日起,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或代理人)持老年人户口簿、老年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社区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3.由于需要统计老年人的银行卡信息,2022年第一季度,4月1日至6日对10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进行审核,4月底前完成发放,4月开始每月审核发放;2022年1-4月,5月1-6日审核90-9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5月底前完成发放。从5月份开始,90-99岁老人和100岁及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将于6月1日至6日进行审核,并于6月底前发放。请各街道做好解释工作。
4.社区居委会应及时掌握享受高龄津贴老人死亡或迁出李沧区的情况,并及时在“李沧养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变更。90-99岁老人死亡或迁出李沧区的,在迁出(或注销)后的次月停发高龄津贴;区外户籍迁入区内的,从次月开始计算。
5.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