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申请需要那些材料
一、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家庭)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做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单身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4)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住房的产权证,本市公有住房的租住公房证明;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住所相关证明材料;
(六)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可在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按照“一网办”、“全网办”的规定程序网上提交;其中,申请人无需提供受理机构可以通过信息技术获取的材料或者可以通过数据互认共享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
二。应用方法
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受理常态化实施,并在全市推行。
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其委托的居委会(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机构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和审核(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应当在本辖区设立受理窗口,受理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申请。
单身申请人(家庭)可向市内任何一个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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