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如何提取?
取款指南
一、适用范围
外省市户籍职工在本市未继续异地缴存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被连续查封,社会保险被暂停半年及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有效提取业务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搬运地点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
三。搬运要求
1.原始身份证明:
(1)本人已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委托: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能够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材料,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②受托人不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我名下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账户的借记卡)
四。处理过程
个人需求-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
动词 (verb的缩写)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不及物动词预防措施
1.职工未在异地连续缴存封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应当承诺提取行为和材料的真实性。
2.业务需要保留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代理人扫描、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