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指南(参保+缴费+报销)
由保险承保
一、与会者
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面向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长沙市户籍农村居民和非从业城镇居民;已取得长沙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长沙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在内地(大陆)居住并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群众困难包括: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1-2级)、孤儿、事实上无人照管的儿童、低收入居民、被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返贫人员。
二。保险方式
首次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登记(常住户口);
农村居民可由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登记组织集体投保;
高校在校学生统一组织到所在区、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初次参保有困难的,参保人凭有关部门提供的特困供养证、残疾证、低保证的清单或证明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