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一览(2022)
gt; gt gt个人账户资金不是“现金补助”或“门诊报销限额”[S2/]
目前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单位缴费率10%,个人缴费率2%),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1.在职人员每月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按每月40元、50元、60元的标准划入个人账户。
比如:小张每月医保缴费基数5000元,个人账户每月保持100元(5000元×2%);李大爷65岁了。他已经退休,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他把个人账户每月40元,全年480元。
2.按照大病统筹(单位或个人缴费8%)的模式,参保人不建立个人账户。
注:个人账户资金是医疗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支付参保人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而不是“现金补助”或“门诊报销限额”(9000元)。
gt; gt gt自2022年起,个人账户资金不能提现
自2022年起,个人账户资金不再打入银行卡,而是打入本人就医个人账户,即每月28日不再有银行卡收单记录。
近一年内已打入本人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续提现。
同时,2022年1月前因银行卡“不活动”未成功发放的账户资金,在银行卡激活后仍将正常发放。
不进入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只是改变用途,不会减少或减值。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
gt; gt gt个人账户可用于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
2022年起,个人账户范围扩大。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除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承担的费用外,还可用于购买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自费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gt; gt gt个人账户“家庭互助”不是“共享社保卡”或“共享门诊报销限额”[S2/]
自2022年7月起,个人账户可以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利,即可以用于支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医院看病时,或者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产生的个人费用。
注:家庭成员间互助的个人账户不是“家庭共享社会保障卡”或“家庭共享门诊报销限额”。参保人员就医必须使用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不得冒用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以避免盗用或冒用社会保障卡,构成欺诈性保险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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