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2021年居住证积分入户分数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2年8月27日。所以2022年的入户分数线还是140分。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分指标说明: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指导、就业指导、户区指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附加项目。,以及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扣分项目。总分是加分项和每个扣分项的扣分结果之和。
(a)稳定的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申请日,追溯计算至上月底。申请人按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累计10分;满6个月的,分别扣5分;不满6个月,不扣分。自申请日的最后一个月起,按月追溯已连续缴纳36个月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与对应3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所用的全省月平均工资相比,36个比值计算平均值等于或高于2但低于2.5(含)和高于2.5但低于3(含),分别加10分和20分。
材料:①成都市参保人员可通过成都市社保局门户网站、成都市社保局微信官方账号、成都市社保局微信官方账号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②在四川省参保且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省医保局服务大厅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系统,可以查询和打印医保支付信息。
(2)住宅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合法拥有的住房或登记租赁的住房,连续居住累计计算5分/年。申请截止日期追溯至上月底。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同一区行政范围内连续居住的,累计加2分/年,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居住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同一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得4分/年,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居住在成都东新区的,6分/年,最高30分,不满1年不加分。
1.本条中的自有住房是指申请之日前在本市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 (一)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2)申请人(含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条租赁登记的住房,是指申请人(含配偶)在申请日前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 (一)租赁已备案的住房;(二)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三)租赁的国有公有住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的认定以申领本市居住证的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并已连续申领居住证的,截止到申请日的上个月末,累计计算5分/年。
4.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目前申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提供的材料:①业主居住地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提供出租房屋的有效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提供有效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合同。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的,应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③登记在配偶名下的住房,结婚证。
(3)就业指导指标。申请人目前的就业单位应在66个工业功能区。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日上月末期间,申请人就业单位在66个产业功能区内,按照10分/年累计计算分值。不满1年的,不得分。参保人有就业单位的,由养老保险单位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准。
申请人目前的就业单位应在以下工业功能区内。在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日的上个月末期间,申请人在以下相同产业功能区就业,按年享受加分。在成都高新行空经济区、建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的,按4分/年计算,最高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青白江欧洲工业城、新都智能物流产业园等北部改革区和中德(浦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部管控区就业,按照2分/年加积分计算,最高10分,不满1年不加分。
工业区目录将根据政府文件及时调整。
材料:①按照本人申请、企业审核、产业功能区认定的程序,由本人提供《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职工居住证积分申请表》。②在成都参保的职工可通过成都市社保局门户网站、成都市社保局微信官方账号、成都市社保局微信官方账号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③在四川省参保且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④单位的参保人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⑤个人参保人员还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家庭区域的指导指标。申请人可以在自己的住房和居住证地址中选择户籍区域。
报考成都东部新区30分;
申请简阳市、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市、金堂、大邑、浦江县户籍的加20分;
申请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户籍的加10分。
材料:与所选家庭面积一致的自有住房、居住证等相关证明。
(5)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企业位于本市66个工业功能区,并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符合当年或去年《成都市人才发展指南》重点行业人才发展目录中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紧缺人才的,可分别给予20分、15分、10分,分值高,不再重复享受。
申请人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算资格最高分。
材料:①属于成都市人才发展指引范围的,请按照本人申请、企业审核、产业功能区认定的程序,提供《成都市产业功能区紧缺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符合职称条件的,提供《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表复印件、职称持有证件复印件。
③符合技能条件的,提供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询验证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无法查询的,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部门说明,指标需经相关鉴定部门认证后方可认定)。
(6)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动模范待遇人员)、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类似奖项只算最高荣誉分。
材料:表彰决定和奖励证书。
2.申请人参加志愿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获得志愿服务年限。自申请日最后一个月末起12个月内,志愿服务累计满25小时加2分,达到25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1分,最高加10分。
材料: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年限凭据。
3.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的慈善组织(含红十字系统)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可获得加分。申请截止时间为自上月末起36个月,捐赠的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每满1000元人民币加2分计算,最高加10分。
资料:四川省公益捐赠统一票据。
4.自申请日最后一个月末起12个月内,在我市捐献全血每200ml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捐献的单采血小板每治疗剂量加2分,每增加0.5治疗剂量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材料:无偿献血证。
5.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含荣誉称号)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记25分,二等功20分,三等功15分。
材料:单项奖报名表(报告单)和获奖证书证章。
(7)年龄指标。到上个月底,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加50分;36至45周岁,加40分;46周岁以上的不加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截止日期是从上月底算起的36个月。如果申请人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收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每一项扣10分。
(9)个人犯罪记录指数。申请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受到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扣100分;强制戒毒,每次50分;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扣20分。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列表(点击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