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异地生育费用报销办理时限是多久?
长沙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生育后医疗费用自理,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门诊费用。
处理时间限制:
自分娩之日起至全部产假(包括国家规定的产假和2016年《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增加的60天产假)期满3个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产假不予受理。
注:生育医疗费用申报必须在正常参保且无欠费的情况下进行。怀孕20周后,参保女职工应当在不同医疗保险协议的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其妊娠诊断、检查、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的不同生育保险协议的医院应为当地医院)。